15000美金/箱!瞒报/漏报/错报重罚!夹带危险货物被罚15.4万元
4月25日,以星航运发布关于非危化学品订舱的通知。通知中表示,为进一步规范货物订舱要求及提高放舱效率,再次提醒:一旦发现货物品名信息瞒报/漏报及故意错报,将征收每箱15000美金违约金及额外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具体通知:以星航运关于非危化学品订舱的通知
致各尊敬的客户以及订舱代理:
为进一步规范货物订舱要求及提高放舱效率,我司再次做如下提醒:
1、出口非危化学品时需要提交并上传相应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非危化学品订舱保函”,以便我司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对承运非危化学品作出判定及迅速确认回复;
2、“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上的生产厂商必须一致;
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上必须有货物材料组成及成分信息以及化学文摘索引整记号(CAS No.),如“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有相应内容则需保持一致;
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第14项运输信息(Transport lnformation)中一定要对IMO IMDG有明确清晰的结论,如: Not regulatod by IMO IMDG/Not classified by IMO IMDG/The substance is not subject to IMO IMDG···;
5、“非危化学品订舱保函”上需同时有发货人及订舱代理的公章并提供彩色扫描件,该发货人的公章名称须与以星订舱系统中发货人保持一致;
6、“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上的货名必须一致;
7、“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必须是近5年签发的;
8、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包含但不仅限于非危化学品以及电池等的货物,订舱与提单需要申报一致。
我司一旦发现货物品名信息瞒报/漏报及故意错报,将征收每箱15000美金违约金及额外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我司。
以星综合航运(中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2023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