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费飙涨逼近4年前峰值,欧盟频繁对中国产品下手,8月银行客户结汇意愿攀升,等|本周外贸大事

新规-5部门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
9月22日,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进行调整,新增1-苯乙基-4-氧-3-哌啶甲酸甲酯、1-苯乙基-4-氧-3-哌啶甲酸乙酯等2个品种至附件1第一部分。现将调整后的《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予以公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化学品的,向缅甸、老挝、阿富汗出口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化学品的,应按照《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无需申请许可。
结汇-8月银行客户结汇率升至61.51%
国家外汇局日前披露,2026年8月,银行结汇2518亿美元,售汇2033亿美元。结售汇顺差扩至485亿美元。8月份,银行客户结汇率为61.51%,较上月提升逾4个百分点,7月份该项为57.23%。银行客户结汇率反映了银行客户结汇意愿。对比结果提示,8月银行客户结汇意愿攀升。
海运-全球海运费飙涨,美东线4年来首次突破1万美元
近期,美国银行零售业分析师Lorraine Hutchinson在研报中警告,海运运费已同比跳涨201%,正逼近2021年集装箱短缺期间250%的峰值涨幅。其中,亚洲至美东集装箱运费涨势尤为迅猛。有分析人士指出,若上述压力持续蔓延至秋冬季节,更高的运输成本将进一步加剧通胀压力、压缩企业利润,对整体经济增长构成拖累。面对美线运价持续飙升,作为连接航运上下游关键一环的货代,以及最终承担运费的货主,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成本压力。
欧盟-碳关税拟再扩容至457种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俗称“碳关税”)扩围迎来新的重大进展。9月15日,欧洲议会通过CBAM扩围的谈判立场,支持把范围从钢铁、铝等基础材料继续向更多下游成品延伸,并实施一系列旨在堵塞漏洞和加强CBAM执行的反规避措施。议员们同意将清单扩大至457种产品,涵盖的产品范围不仅限于欧盟委员会主要关注的工业品,还包括光伏、热泵、家电、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紧固件、五金件等类别。受影响的成品钢铁和铝制品可能包括紧固件、电线、弹簧和家用物品,这使得 CBAM 进一步深入到制造供应链中,而不是主要应用于原材料阶段。
欧盟-对华碱性电池实施反倾销进口登记
当地时间2026年9月15日,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条例(EU)2026/2049,将来自中国的碱性二氧化锰原电池及原电池组(Primary Cells and Primary Batteries of Alkaline Manganese Dioxide)纳入海关官方登记范围,登记期为9个月,目的是为将来对已登记的该产品可能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做准备。最终反倾销关税可能高达134%。
该措施自2026年9月16日起正式生效。登记期限:自生效之日起9个月后到期,即约至2027年6月16日左右。请注意,登记本身不是立即征收反倾销税,只是海关记录相关进口信息,便于日后追溯征收。登记期间进口的企业需配合海关登记程序。最终是否追溯、追溯范围及税率将在终裁中确定。
欧盟-拟对进口电工钢征收临时保障措施关税
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对电工钢及其下游产品实施临时保障措施,通过进口配额和最低价格限制低价进口,重点应对来自亚洲的竞争。新措施将于9月25日生效,旨在保护欧洲电工钢产业,维持关键制造能力。电工钢广泛用于风力发电机、输电网络以及变压器,是欧洲能源转型和电网建设的重要材料。此次措施覆盖取向电工钢(GOES),以及由该材料制成的硅钢片、变压器铁芯等下游产品。配额内的电工钢最低价格将设在每吨2800至3400欧元之间,超过配额的进口量最低价格则提高至每吨3500欧元。
欧盟-提高进口钢铁产品供应链追溯要求
欧盟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相关进口钢铁产品实施“熔炼和浇铸国”申报要求。欧盟进口商在办理海关申报时,需注明钢材实际熔炼和浇铸国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则上以钢厂材质证明(MTC)作为主要依据,载明熔炼浇铸国、炉号等信息。2027年10月1日前,发票、采购合同、生产记录、质量证明及出口国海关单证等可在一定条件下作为补充或替代证明,此后相关辅助材料原则上仅作为MTC的补充依据。新要求将欧盟对钢铁产品的监管由成品原产地进一步延伸至上游生产环节,对我国钢铁生产企业以及使用钢坯、钢卷等原料加工后出口欧盟的下游企业提出更高的供应链追溯要求。相关企业需重点关注原材料来源、炉号、生产加工记录和出口单证之间的一致性,提前与上游钢厂、贸易商及欧盟进口商做好信息衔接,完善MTC和供应链证明材料,防范因材料缺失、信息不一致等影响通关。
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锡板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6年9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锡板(Tin Mill Product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136.5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30.17%),因涉案企业未应诉,美以不利事实推定的方法得出裁决结果。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210.11.0000、7210.12.0000、7210.50.0020、7210.50.0090、7212.10.0000、7212.50.0000、7225.99.0090和7226.99.0180项下产品。
加拿大-终止对华光伏产品双反措施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9月17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终止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Photovoltaic Modules and Laminates)的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撤销对涉案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据此,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将不再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4年12月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5年6月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作出肯定性终裁。
马来西亚-进口食品安全保证计划进入强监管阶段
2026年9月8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发布《进口食品安全保证计划指南》,对《食品条例 1985》新增“进口食品安全保证计划”作出具体实施规定,该进口食品安全保证计划自202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法规要求“任何人不得进口、宣传或销售任何未实施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认可的食品安全保证计划的食品场所生产的进口食品”。“认可”不是指生产场所的注册或登记,而是生产场所内食品安全生产体系的“认可”。该要求适用于法规所定义的“制备”范围内的进口食品,“制备”包括制造、包装、加工及任何形式的处理;同时,明确说明适用范围后续将视需要逐步扩大至其他类别产品。这意味着,输马食品的市场准入已从“产品合规”延伸至“生产场所体系合规”。
柬埔寨-启用电子原产地证书,加强防范“洗产地”
《柬中时报》9月8日报道,柬埔寨商业部宣布启用电子原产地证书(e-CO),生产商和出口商可通过自动化系统在线申请和获取证书,进一步简化出口手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商业部表示,推行电子原产地证书旨在加快公共服务数字化,提高办证透明度,防范原产地造假,并确保出口商品符合优惠及非优惠贸易安排下的原产地规则。电子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和管理,将依据《原产地规则法》及5项配套部长令执行,涵盖证书申请与签发、格式和最低信息要求、电子证书验证、出口商品原产地调查,以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
印度-新西兰-自贸协定10月20日正式生效
新西兰与印度正式完成《自由贸易协定》的批准程序,并确认该协定将于2026年10月20日正式生效。协定生效后,新西兰向印度出口的羊肉、羊毛以及超过95%的林业和木材产品将立即实现零关税。印度方面则获得了全面且直接的优势市场准入。新西兰承诺自协定生效日起,对来自印度的100%商品实行零关税。受益行业广泛涵盖纺织服装、皮革鞋履、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电子器件以及通用药物和医疗器械。
(本文综合官媒/网络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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