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套单证造假!全国首例新能源汽车单证造假案!
近日,洋山港海事局查获全国首起新能源汽车全套单证造假案。洋山港海事局执法人员通过线上监管系统数据比对,发现一批新能源汽车的申报材料存在异常。实际托运人青岛某公司为加快通关速度、节省协调单证的时间成本,未按规范向货代提供真实有效的单证,而是将单证制作工作完全交由货代完成。货代在申报单证的制作过程中,未使用青岛某公司自身信息,反而错误使用了与其有业务往来的温州某公司的名称和印章。
洋山港海事局指出,青岛某公司作为报关单证的法定提供者和安全责任主体,既未履行自身单证签发职责,也未对货代制作的单证进行审慎核对,导致其安全主体责任完全“悬空”,构成严重的申报不实行为。此案作为首例“新三样”货物单证造假案,洋山港海事局已正式立案,并将对涉事企业依法从严追责,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此票报的是电动汽车,属UN3171。UN3171是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中对“电池驱动的车辆或设备”指定的一个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但需注意,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锂电池车辆等仍可按旧规以UN3171申报。从2026年1月1日起,须严格按照新规使用新的UN编号。
修正后的UN3171条目仅适用“在安装电池运输情况下的由湿电池、钠金属电池或钠合金电池驱动的车辆和设备”,对于“车辆,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车辆,锂金属电池驱动的”和“车辆,钠离子电池驱动的”3种原来按照UN3171条目运输的货物,修正后应当分别按照UN3556、UN3557和UN3558条目进行运输。对于适用UN3166、UN3556、UN3557和UN3558条目的车辆类货物,车辆若被包装、板条箱等方式完全封闭而不易识别时,货物包件和货物运输组件须按修正后的IMDG规则相关要求张贴相关危险货物标记、标志和标牌。
今年8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新三样”领域2起偷骗税案件,这是税务部门首次披露该领域的违法案件。其中一起是犯罪团伙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2019年至2022年,林某为首的骗税团伙,从上游虚开品名为“铅酸蓄电池”的发票后,虚构生产加工假象,将不能退税的“铅酸蓄电池”,以可退税的“锂电池”名义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款1.49亿元。2025年4月,主犯林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万元;其他18名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
*产业越是火热,越要合法合规,守住底线。
文章参考:1、洋山港海事局《洋山港海事局查获首例新能源汽车全套单证造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实施《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42—24修正案的公告https://jtyst.fujian.gov.cn/fzgkj/xxgk/aqjd/202512/t20251202_7041513.html
3、国家税务总局《税务部门公布“新三样”领域2起偷骗税案件》(本文综合网络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权删)


